所謂的下班已經不是下班。

從接了這個微小主管的位置以來,
好像站在勞工的角度思考、發言成了罪不可赦的事。

為了規避工時太長的問題,
頂頭的說,
下班時間到就要打卡,
事情做不完是你家的事,
打完卡繼續做。

這種明顯違反勞基法的言論我不能忠實傳達給第一線人員(陷我於不義),
只能昧著良心的呼籲:下班時間到就快下班。

但我呢?
事情真的做不完,
要嘛打卡後繼續回位置辦公,
要嘛把工作帶回家做。
被劃分在"跟公司同一線"的那一邊,
各種勒索,
有苦說不出。

辦公回家路上若出車禍,
回家時間距離打卡時間太遠不被勞保承認公傷,
常常覺得自己在玩命。

--

這幾天文書大爆炸,
上班時間不能處理年度重要文書工作已經很幹了,
又不想在公司被瑣事分心,
只好早早回家(也已七點多)把文書帶回家看,
回家後一路看到十二點,
密集的盯著電腦導致眼皮一直跳。

今天下午要外出開會,
為了把桌上的卷宗蓋完章,
午飯也沒吃,
午休更沒休息,
風塵僕僕的出門。
開完會回家我覺得我身心靈已經油盡燈枯,
我不想煮飯!

即便事先已在群組中告知,
卻仍被念。
(難得有一個半天比較早回家,為什麼不煮個飯?你很累我也很累)(幹你媽去煮大便啦!)

不得不委屈加怒從中來,
我就是很累!
我就是覺得我上班比你累!
為什麼不能放我一馬?

我受夠了!

這種家誰要回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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