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資遣後,
地方的就業服務站是有滿積極的服務,
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失業認定需要「隔兩週」並且需人在國內接到就服站電話才算數?

我他媽檢附的資遣通知書不代表我失業是嗎?
再退一萬步說我不就是因為失業了才有時間出國玩嗎?

我5月初失業就去了就服站,
然後因為該死的「隔兩週失業認定」我人在國外所以不能認定我失業,
就變成我回國後得再跑一次就服站並且再等兩週。

5月初失業拖到7月初才領到失業給付;
以及說好的請領失業給付期間會補助健保費,
我他媽已經收到兩次健保費繳費單啦!
這種效率真的很棒!41706c055383af06f5fbe5d8ea95ebbb_w48_h48.gi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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