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點愈來愈近,
我這個單位就兩人,
有兩個選擇—
一個是年底、
另一個是跟公司共存亡到明年中—
反正都是非自願離職,
誰先走?我要不要先走?
That's a question.

其實我上禮拜三才跟另一位同事討論這件事,
當時本來還想著公司畢竟離家近,
能待到最後一刻多領幾個月薪水也不錯,
所以那次討論是他先走、我壓後。

但上禮拜五他休假,
辦公室剩我一個跟其他不同公司的人應對進退,
那種不耐煩的感覺突然更強烈了。

心想我對這間公司沒好感且老早就倦勤了,
跟它同進退到最後一刻有什麼意義?
真的duck不必。

所以我週五寫了封mail給我同事,
跟他爭取年底讓我先走,
看他下禮拜怎麼回應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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